圣经对离婚与再婚的教导

 我相信今天的文化潮流很难接受《圣经》对性关系、婚姻和离婚的教导。为了迎合时代的潮流,有的牧者们对这些题目避而不谈。也有的牧者不讲这个题目,以免引起教会的纷争;因为离婚与再婚的话题极其复杂,所以教会的牧者长老们不敢提起,更不敢教导。

另外,提到「离婚」,对某些人来说会感到伤心;许多人因婚姻的破碎心灵受到严重的伤害,谈论这个题目会重新挑起过往不愉快的记忆和感受,因此,牧师、传道都不愿意传讲这些令人不开心的题目。

可是《圣经》对离婚与再婚的教导却是今天弟兄姊妹最需要知道的,根据一份调查,十个人当中有八个人是直接或间接受到离婚所影响,而且,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离婚率是差不多的。如果教会对这方面不加以教导,基督徒在面临婚姻破裂的时候,不知道应该怎样作出讨上帝喜悦的决定;离过婚的弟兄姊妹也不知道怎样从破碎中找到出路。

基督徒对离婚应当存着什么态度?上帝是否完全不允许离婚?还是在某些条件之下允许离婚?圣经对离婚与再婚的立场是什么?在这里我先声明,我的目的绝对不是在针对某个人;既然圣经中对离婚与再婚的问题有所教导,而现在普世基督教会正需要面对这严重放任的议题,我相信基督徒需要清楚上帝对离婚与再婚的旨意,防止作出不讨上帝喜悦,犯罪的决定。

 

  一、马太福音五章31-32[1]

要明白耶稣在马太福音五章31-32节对离婚的教导,你要了解耶稣当时的社会文化与宗教的背景。当时的犹太领袖因为对申命记二十四章1节不同的解释引起了许多纷争;这节经文说,「人娶了妻子,得着她以后,如果发现她有丑事,以致不喜悦她,他就可以给她写休书,交在她手里,叫她离开夫家。」

 耶稣时代,这节经文争议的地方就是对「丑事」这个词的解释,究竟「丑事」是什么意思?「丑事」包括什么?根据犹太开放学派,Hillel 的拉比们的看法,「丑事」的意思很广;他们认为,如果妻子饭烧的不好吃,丈夫可以提出离婚;对他们来说「丑事」也包括,妻子没有把头发绑起来,在街上和其他男人谈话,或在丈夫面前对公公婆婆不敬重,在婆婆面前说错话就会被赶出家门!这派系的拉比甚至解释,这「丑事」的意思是,「看妻子不顺眼」,如果丈夫认为另一个女人比自己的妻子更漂亮,他就可以对妻子提出离婚。

 在犹太拉比中还有另外一个派系叫做Shammai,他们不赞同Hillel 学派对「丑事」的解释。Shammai 学派的拉比认为「丑事」是限制在婚姻关系上不忠,但不至于到犯奸淫的地步。因为如果犯了奸淫,就要被处死,所以,「丑事」是指其他和性有关的不正当行为,例如:在公众场合穿着暴露,或在不合宜的场合暴露自己的身体。

 

  二、马太福音十九章3-9节     

 

就在开放派和保守派对「丑事」的定义争执的背景之下,法利赛人把这问题带到耶稣的面前。马太福音十九章3节描述这场景,「法利赛人前来试探耶稣,说:人根据某些理由休妻,可以吗?」很明显的,他们想拉耶稣下水,让祂也卷入这矛盾之中,看看耶稣究竟是属于那个派系的;也有些甚至要利用这话题来找把柄来陷害耶稣,如果耶稣回答是消极的(绝对不可以休妻),那祂的立场就和施洗约翰一样,犹太人就可以在希律王面前告祂,就可以把耶稣抓去砍头。

 耶稣非常有智慧,祂没有直接回答他们的问题,而是带他们回到圣经,回到起初上帝造人和设立婚姻制度的目的,并且对「离婚」作出整本新约圣经中最详细的教导。耶稣从上帝对婚姻的旨意开始讲起,「祂回答:造物者从起初,造人的时候,就造男造女。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些话你们没有念过吗?」(太十九4-5)

在起初,上帝在设立婚姻的制度中是没有离婚这回事。在这里,耶稣是引用创世记第二章23-24节的经文,来强调两件事:1)婚姻的亲密关系,祂说,「二人成为一体」,没有任何关系比婚姻更亲密,夫妻关系比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更深更亲密。孩子一生下来,剪断脐带后就开始离开父母,父母也应当开始训练孩子渐渐离开自己,过独立的生活,无论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有多亲密,都不能和孩子成为一体。圣经说男人和他的妻子要成为一体,婚姻是人类最亲密的关系。

 2)耶稣要强调的是,婚姻的永久性。这里并没有考虑到离婚,从来没有。上帝的旨意是一夫一妻、亲密、白头偕老的婚姻关系,这是祂说喜悦的,人的堕落并没有改变祂对婚姻的旨意,我们知道,有的东西在人堕落之前是可能,堕落后就变成不可能,对于离婚,上帝的标准没有改变。

 不单只在旧约圣经的第一卷书看见上帝对婚姻的旨意,在旧约最后一卷书也记载了祂对婚姻的旨意:「你们还问:为甚么呢?因为耶和华在你和你年轻时所娶的妻子中间作证;她是你的伴侣,是你立约的妻子,你竟对她不忠!神所作的不是一个吗?其余的气息都是属于祂的。那一个寻求甚么呢?就是 神的子孙。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我恨恶休妻和以强暴待妻子。万军之耶和华说:所以要谨守你们的灵性,不可行诡诈的事。」(玛二14-16)上帝恨恶离婚!这是因为离婚是对在上帝面前所立的婚姻盟约不忠的具体表现,而且为他们的配偶与孩子带来不良的后果。

 每当离婚发生时,都是一种失常,不应该的情况。各位弟兄姊妹,如果你对自己的婚姻感到单调、苦闷和乏味,你要在上帝面前悔改,因为任何寻求刺激的梦想,都会带来罪恶和它的苦果。没有任何事情比罪的苦果更乏味,造成极大的痛苦了。

 从耶稣和法利赛人的对话你可以得到亮光,法利赛人暗示申命记二十四章的争议,问说,一个男人,因某些原因可以与妻子离婚吗?耶稣回答说,离婚不是上帝的心意。

 接下来法利赛人又引用申命记二十四章的另外一段经文问耶稣说,「为甚么摩西却吩咐人若给了休书,就可以休妻呢?」(太十九7),他们的意思是这样,「为什么摩西在申命记第二十四章1节吩咐人可以离婚,而你却说这不是上帝的心意?」请你注意耶稣的回答,太十九章第8节,「祂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才准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

 耶稣的回答更正了法利赛人的观念,摩西只是允许人离婚,这不是好像法利赛人所认为的是一道命令。摩西为了保护女人,所以吩咐给休妻书。如果没有休书,这些妇女会被剥削和歧视,休书防止男人再娶她们,不让男人把这些女人当成自己拥有的财产。婚姻不是儿戏,爱结就结,爱离就离。上帝允许离婚乃是因为以色列的男人的心刚硬了,这是上帝体恤人的软弱而允许的。

 了解以上的背景,接下来我们看耶稣基督教导的重点,祂解释:什么时候可以离婚,为了什么原因可以离婚。马太福音十九章9节:「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如果不是因为妻子不贞,就是犯奸淫了。」

 要正确的了解耶稣所说的,就要正确的解释「如果不是因为妻子不贞」这句话的意思,特别是「不贞」这个词,希腊文是 porneia,是英文字pornography 「色情」的字根,porneia 的意思是「不贞洁」、「奸淫」、「卖淫」、以及所有不合律法的性关系。当porneia 应用在结了婚的人身上,它的意思是,「对婚姻不忠」,不合律法的性行为包括,奸淫、同性恋、兽交。

 请特别留意,根据摩西的律法,犯这些罪的人是要被石头打死的,犯这些罪是以死来结束婚姻的,而不是以离婚来结束婚姻。但是,在耶稣时代,罗马人统治巴勒斯坦,犹太人就很难从罗马法律中取得宣判死刑的准证;因此犹太人以离婚取代死刑,也因为这个缘故,Hillel 和Shammai 的拉比们并不是讨论犯奸淫的是否可以离婚,这已经是理所当然;重点是,耶稣比Hillel 和Shammai 派系更加严格,祂重新解释申命记二十四章的意义;耶稣说,对婚姻不忠是与配偶离婚的唯一理由,这就是第9节简单又明了的意思,「凡休妻另娶的,如果不是因为妻子不贞,就是犯奸淫了」。如果配偶对你不忠,你可以提出离婚,但是如果是因为其它理由而离婚,又再婚,你就犯奸淫了。

但你要留意,离婚并不是一道命令,而是「准许」(太十九8),如果你发现自己的配偶有外遇,犯了奸淫,你不一定要提出离婚,虽然你可以这么做,但要小心,要省察你自己的动机,因为许多时候,人们心中早已经想结束这段婚姻,却没有借口,现在发现对方不忠,就马上把握机会提出离婚。我们很容易减低自己的错,把对方的罪扩大。许多人为自己寻找解脱的出路,而不是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我们应当这样理解耶稣所说的例外条例:无论事情有多艰难,有多少压力和愁苦,或性格有多不同,除了犯奸淫以外,这些都不是离婚的借口,就算有不忠,也不要用来当脱离关系的借口,而是从上帝的眼光来看待罪。犯奸淫的,不止得罪配偶,更是大大的得罪上帝!无辜的配偶可以是上帝使用的器皿,引导犯奸淫的一方重新建立与上帝的关系,借着认罪,真正的悔改,重新建立婚姻关系。

 耶稣按上帝对婚姻的心意,解释了申命记二十四章1节,从门徒的回应就知道耶稣的教导是具有革命性的,「门徒对他说:夫妻的关系既然是这样,倒不如不结婚了。」(太十九10)

 假如不贞是唯一可以离婚的理由,而Hillel 和Shammai 学派所提出的理由都不成立的话,那倒不如不结婚更好!马太福音第五章31-32节,更让我们体会耶稣革命性的教导,说,「又有这样的吩咐…可是我告诉你们」,这表示耶稣的义是高过法利赛人的义,耶稣的意思是:这是一个义人的生活方式!敬畏上帝的人尊重婚姻关系的神圣,除了不忠之外,没有任何东西能结束这神圣的关系;而「不忠」也不应该是结束婚姻的借口,而是带着忧伤而离婚的理由。

 耶稣的教导对今天的社会来说仍然是革命性的,因耶稣所教导的是不符合今天的文化潮流。甚至今天有许多所谓的「基督教辅导员」和Hillel或Shammai 学派一样,在与主耶稣的教导相对的理由之下,建议受辅导者离婚和再婚。

 婚姻的神圣被基督自己的教会、自己的子民玷污了,蔑视了基督在教会的权柄。婚姻变成只一个合法的性交易,为自己争取利益,双方感觉良好的时候就在一起,失去良好的感觉或意见不合时就离婚。这不是一个敬畏上帝的人对婚姻的观念。

 根据主耶稣的教导,婚姻是一生对配偶忠诚的委身,只有死或犯奸淫才令它结束。我们看了耶稣对离婚的教导,主耶稣在别处圣经还有教导有关离婚的问题吗?答案是:有。

 三、哥林多前书七章10-16节

 哥林多前书七章8-16节,使徒保罗做了一连串的教导,首先对那些单身还没结婚和寡妇(8-9节);接下来对结婚的信徒(10-11节)最后,对那些有非信徒配偶的基督徒(12-16)。

我们先看第10-11节,「我要吩咐已婚的人(其实不是我,而是主吩咐的),妻子不可离开丈夫。11如果离开了,就不可再嫁,不然,就要跟丈夫复合。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如果一个基督徒与另一个基督徒离婚,除非是因对方犯奸淫,要不然,双方都不可以再婚。如果她从不合乎圣经的离婚上认罪悔改,寻求与前夫复合就是她悔改所结的果子(太五23-24);以不合乎圣经的原因而离婚的男人也应当如此(林前七11)。

 保罗在第12节说,「我要对其余的人说(是我说的,不是主说的)」这句话的意思是,耶稣在世上事奉的时候并没有交代这方面的问题,现在圣灵借着使徒保罗来做这方面的教导。保罗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而她也情愿和他住在一起,他就不要离弃她。如果妻子有不信的丈夫,而他也情愿和她住在一起,她也不要离弃丈夫。」(林前七12-13)

保罗知道在哥林多教会里有不少的丈夫或妻子是结婚之后才信耶稣的,保罗劝信主的一方不要与未信的配偶离婚,这是不允许的。为什么呢?请看第14节,「因为不信的丈夫因着妻子成为圣洁,不信的妻子也因着那个弟兄成为圣洁了。不然,你们的儿女就是不洁净的,但现在他们都是圣洁的了。」

在一起的原因是因为不信的配偶和孩子会被信主配偶的生命所影响而归向基督。虽然许多时候是信主的被不信的一方所影响,当保罗要你知道,不要放弃,你能以你敬虔的生命来影响你的孩子和不信的配偶归主,这是何等大的盼望!

 然后在第15节,我们有保罗新的教导,「如果那不信的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在这种情形之下,信主的弟兄或姊妹都不必勉强。神呼召你们,是要你们和睦。」

 如果不信的一方要离去,而且决定不再回来,就由他离去。基督徒「都不必勉强」这句话英文NIV圣经翻译为“not bound in such circumstances”「不受这处境的拘束」,也就是说基督徒已从这段婚姻中脱离出来了,因为不信的一方已经破坏了婚姻的盟约,在这情况之下,基督徒可以离婚以及再婚。

四、小结

因此,按照圣经,只有两个理由可以离婚:1)对婚姻不忠,例如:犯奸淫和同性恋;2)不信的配偶离弃。

至于再婚,在四种情况之下允许再婚,1)配偶去世,活着的一方可以再婚;2)如果配偶犯了奸淫,不愿意悔改,对配偶忠诚、无辜的一方可以再婚;3)信主的配偶被不信的一方离弃,信主的可以再婚;4)信主之前离过婚,信主后,对于前一段婚姻应该尽的义务都尽了,可以再婚。

这些义务包括些什么呢?包括向对方认错,寻求复合,履行该尽的经济义务,或对于孩子扶养的责任,这时,他可以再婚;因为哥林多后书五章17节说,「如果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经过去,你看,都变成新的了!」「新造的人」的意思是有了基督的新生命

信主的人不单是新造的人,保罗说,「旧事已经过去,都变成新的了。」一个新的信徒,过去的罪完全被赦免了,这罪包括得救之前离婚的罪。如果不是的话,那就等于,离婚是唯一的罪耶稣不能赦免,这是不可思议的。请你注意,罪得赦免并不表示不需要承担后果。相反的,一个真正信耶稣的人,信主后会尽其所能去弥补他在未信主前对配偶,孩子,甚至亲友所犯的错。

离婚的基督徒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再婚?两种情况:1)如果一个信徒与另一个信徒在不合乎圣经的原则之下离婚,双方都不可以再婚。他们应该复合,或保持独身。2)犯奸淫而离婚的基督徒,虽然在上帝面前认罪悔改了,也不能再婚,这是他要承担的后果,他要在基督的身上寻求心灵的满足,并守独身,如果他再婚就是犯了奸淫的罪。在这两种情况之下,你不可以为他们介绍对像,因为这是上帝不喜悦的,也不要助长他们去犯奸淫。

我深盼大家明白圣经对离婚与再婚的教导,离婚不是理想的,而是上帝怜悯我们的软弱而允许的,上帝恨恶离婚,虽然是因为罪而导致离婚,但根据圣经的原则而离婚与再婚并不是犯罪。

五、教会的角色                                             

1.      首先教会要以坚定的立场抵制社会潮流对离婚与再婚的放任;除了圣经所说的之外,任何理由都不是离婚的好借口。

2.      对已经离婚的肢体,教会领袖要先理解他们情况,并且帮助他们认识有关圣经对离婚与再婚的教导。

3.      若信徒不听教会牧者或执事的劝告(太18:15-17),仍然以不合乎圣经原则提出离婚,将面对教会的管训,因为他们的行为是公开的悖逆和拒绝上帝话语的教导与权威。

4.      教会不赞同也不鼓励那些因不合乎圣经原则而离婚的基督徒再婚。

5.      信徒要避免自我为义的心态来论断别人,我们每个人都有软弱,在心中都犯杀人和淫乱的罪。

6.      教会应当存怜悯和爱心对待那些在婚姻中失败的弟兄姊妹,如果他们是无辜的一方,或已经在主面前认罪悔改的,主耶稣已经洁净了他们。其他信徒不可当他们是不洁净的(徒10:15)。要与受离婚所伤害的弟兄姊妹,分担他们的痛苦与挣扎,如果有机会,帮助他们在主里成长,效法基督。

 7.      教会应当允许那些因合乎圣经原则而离婚的弟兄姊妹再婚。

8.      信徒为离婚的弟兄姊妹介绍对象之前,务必先向教会牧者和执事查询他们可否再婚。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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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reaching the Word Series, Wheaton, Ill: Crossway Books, 2013. Matthew: All Authority in Heaven and on Earth, by Douglas Sean O’Donnell.

   ·         Preaching the Word Series, Wheaton, Ill: Crossway Books, 2015. 1 Corinthians: The Word of the Cross, by Stephen T. 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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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约翰. 麦克阿瑟,《麦克阿瑟注释圣经》,李正荣编。香港:方舟机构有限公司,2014。

   ·         《精读本圣经》。香港:牧声出版有限公司,2012。

   ·         杰伊 .亚当斯。《婚姻辅导学—谈结婚、离婚与再婚》,冯锡刚,沈强译。台北:大光书房出版,1988。

   ·         卡森,《马太福音》,周俞云翔译。美国:麦种出版社,2013.

 [1] 除非另有声明,本文章所有圣经经文取自《圣经新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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